兖建管字[2008]10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站《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建设
部第659号公告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安、监理企业:
为加强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推广应用新技术,建设部于2007年6月发布了《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省安监站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第659号公告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安监站《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第659号公告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转发 贯彻 建设部 第659号 通知
抄 报: 兖州市建设局;蒋宁东副局长,郭建秋副局长。
兖州市建管处 2008年 4月 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