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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济宁市建管办《关于开展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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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建管字[2007]5号

 

各建安、监理企业:

现将济宁市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济建管[2007]17号《关于开展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特别是2007年4月1日嘉祥县三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县教育第二小区西区1#楼工地发生一起死亡一人事故,应引起各建安、监理企业的高度重视,要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现根据通知精神要求如下:

1、各建安监理企业要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措施,立即行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查清本企业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三定”方针,坚决消除施工隐患,促进全市建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深基坑施工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机械和设施的基础稳定和拉结装置牢固情况;临时用电线路、配电设施、电器设备防水、防火、防触电装置的安全性能;现场办公、围墙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购买和使用情况。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施工现场“三类”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等也是本次检查的重点要认真落实。

3、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重点检查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情况,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年活动”的要求,落实济宁市建管办《关于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设施标准工作的通知》(济建管[2007]9号文)规定的施工现场内道路硬化等10项标准情况。

4、检查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重点检查工程监理单位及现场监理人员执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意见》(鲁建建字[2006]17号文)的情况,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情况,以及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和对隐患整改的复查情况记录等。

5、各企业自4月16日至4月22日,组织检查,边检查边整改。市建管处安监站,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巡查,对检查不力或整改不彻底的企业,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于拒不整改的工地进行经济处罚,并按规定对工程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各建安、监理企业要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要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到责任人,限期整改。工程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同时,要将日常安全监理资料整好备查。

 

 

 

附:济宁市建管办《关于开展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相关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表彰2006年济宁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兖州市建设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防止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兖州市建管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评选全市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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