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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卸料平台管理的通知


来源:兖州建设交易信息网 阅读

兖建管字[2006]21

 

各建安、监理企业:

目前,各类卸料平台在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广泛应用,为高处施工作业提供了便利条件。但同时也普遍存在搭设不规范、结构未经设计计算、平台与脚手架相连接、用溜槽代替卸料平台等问题,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埋下了事故隐患。为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卸料平台的使用及管理,消除卸料平台存在的安全隐患,推进卸料平台逐步实现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现就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卸料平台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卸料平台的安全技术管理

(一)建筑施工现场应使用落地式卸料平台或悬挑式卸料平台,鼓励推广使用型钢设计制作的工具式、定型化的悬挑式卸料平台(附图)。严禁不搭设卸料平台而直接将物料放在脚手架上吊装,严禁将钢管作为悬挑式卸料平台的支撑系统,严禁将卸料平台与脚手架相连接,严禁以溜槽代替卸料平台。

(二)落地式卸料平台必须从地面开始搭设,形式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立杆、水平杆、斜撑、剪刀撑、连墙件等构件的设置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要求。

(三)悬挑式卸料平台应用槽钢或工字钢作为主梁和次梁,上铺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并以螺栓与槽钢或工字钢相固定。卸料平台的外挑悬挑梁伸至建筑物内不少于1,并预埋两道预埋件与建筑物结构分别连接牢固。钢丝绳上部拉结点连接件必须位于建筑物结构上,严禁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构造上应两边各设前后两道。悬挑式卸料平台的结构构造可参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相关内容,但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依据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四)卸料平台顶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杆高度为1.2m,下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网。卸料平台上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容许荷载值,平台上的施工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附图悬挑式卸料平台容许荷载500Kg.

(五)卸料平台在搭设之前,应由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方案应对卸料平台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对悬挑卸料平台悬挑梁与建筑物的结构连接、卸料平台钢丝绳与结构的连接等关键部位绘制施工节点大样详图。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与审查,经审核合格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准实施。土建施工应严格按照节点大样图的要求做好预埋和预留工作。

二、加强卸料平台搭设安全管理

(一)卸料平台在搭设之前,搭设方案的编制者必须参加对搭设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好交接底签字手续。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业架子工。

(二)卸料平台搭设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搭设。搭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监护,监理人员必须全过程进行监理,发现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

(三)卸料平台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应立即落实整改。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记录,并由验收人员签名留档保存。

(四)卸料平台悬挑结构的安装、斜拉钢丝绳的固定及预埋件的施工验收应单独进行,悬挑结构预埋件的验收应作为隐蔽工程进行验收,验收表和验收单要作为安全资料和监理资料归档。

(五)卸料平台验收合格后,应在架体醒目处悬挂验收合格牌和限载标志牌。

三、加强卸料平台的使用管理

(一)卸料平台投入使用后,施工、监理单位要定期组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登记、存档。

(二)卸料平台使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破坏连墙件、立杆、防护栏杆、密目安全网、钢丝绳等杆件和设施。

四、加强对卸料平台的监督管理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对施工现场的卸料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应搭设卸料平台而未搭设的,应立即按要求搭设;使用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卸料平台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将卸料平台的专项整治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重点,对不按规定搭设和使用卸料平台的,一律不进行主体阶段核验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给予处罚。

五、本文件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信息:
·兖州市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关于《兖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转发济宁市建管办《关于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设施标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卸料平台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J375-2004)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J376-20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J40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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